本网讯 2021年,冷女士花费10580元给4岁的女儿在胶州熙希亲子游泳俱乐部办理了60节游泳课程卡,其中包含35节私教课及25节团课。今年2月初,熙希亲子游泳俱乐部闭店,冷女士女儿剩余的游泳课程被转到一家名为“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的店。据冷女士所说,熙希与小漾两家店是一个老板,而且新店面积更大,因此家长们对于课程被转店一事没有异议。
8月6日,冷女士的女儿在爷爷奶奶的陪同下来到“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进行一对一的游泳私教课。课程进行到一半时,冷女士便接到电话,得知女儿在游泳课上磕伤了,下巴流血不止。当天,冷女士带着女儿辗转了三家医院进行治疗,最终女儿的下巴缝了四针,医药费已花费2000多元,后续除疤等治疗也将是一笔不菲的支出。
冷女士认为,女儿是在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内学游泳的时候磕伤,对方难辞其咎,然而直到现在小漾都没道歉,还称孩子是自己摔伤的,这让冷女士无法接受。经公安介入下,冷女士看到了女儿当天课程事发的监控视频。她表示,从监控上看,孩子准备按照老师跳下泳池的指示做动作,却不慎滑入泳池。“我们现在只想要道歉,其他的准备走法律途径起诉了。”她说。
对于孩子摔伤的原因,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负责人却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对方表示,当天教练让学员下水练习并泼水示意,但孩子没有听,并在池边起身向窗边爬行,最后脚底踩空导致失足落水。负责人还表示,意外发生后,教练第一时间上前发现孩子下巴处磕伤,随后及时抱出泳池给其消毒,并陪同家长前往医院治疗,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还转给孩子母亲1000元营养费。目前对方已按照冷女士的要求将剩余课时费用退还,但因索赔金额未达成一致,公司决定走法律程序,依判决在合理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对此事声明 (来源: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负责人)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馆开设培训课程需要取得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从事教学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教练证,救生员证等。记者从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具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设施教练也具有教练员证,而对于责任划分,工作人员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胶州教体局的说法,在7月之前“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并没有取得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不具备开设教学培训甚至是经营的资质。同时,工作人员也提醒道,每年暑期青少年游泳或参加游泳培训的非常多,想要判断游泳场所是否正规,可以观察其有没有在显著位置挂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许可证等。对于无证经营的游泳场所,市民可举报至体育局,有关部门核查后将对其责令改正或罚款。
对此,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高玉鹏律师表示,游泳场所作为营利性质的公共场所,其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应消除经营场所及附随场所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提示、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如果游泳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学员在课上做练习受伤,游泳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游泳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游泳馆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建议消费者与游泳馆先就赔偿方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消费者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来源:信网;编辑:王芮涵;审核:张致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