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10日讯(记者 李鑫邦)“下单后才过了3小时,就不能发起退款了吗?”近日,市民李先生就遭遇了这一问题,他表示,自己在“GOAT”APP下单了一件衬衣,由于自己的疏忽,衣服的大小及收货地址都填写错误,于是便想取消订单重新下单,但是平台却告知无法取消订单,对此,李先生认为,平台的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平台已经为李先生完成退换货。 今年9月19日,李先生在“GOAT”平台购买一件价值1088元的衣服。据李先生所述,他喜欢收藏一些潮流服饰,经常辗转各个潮流购物平台,“GOAT”便是自己十分信赖的平台,“由于害怕没有货,当即就下单完成购买,由于操作太快,衣服的号码及收货地址都填写错误,所以就想申请取消订单,重新购买,没想到直接遭到拒绝。” “付款前后不到3个小时,为什么不能取消?”李先生十分疑惑,随后,他就该问题联系了客服,但是工作人员却未能为其解决问题,“我当时一再强调是衣服码数拍错,换货都不允许,就更别说退货了,这不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 随后,信网在“GOAT”的服务协议中发现,因GOAT平台并非商品销售主体,亦非商品所有权人,所以不支持开具商品销售发票,也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此外,协议中还表示,因为卖家在GOAT平台出售的商品为个人全新或二手闲置物品,多数情况下出售的同一商品同一型号仅为一件,因此卖家无法支持换货,且非商品质量缺陷问题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但买家可在GOAT平台上再次出售。 由于“GOAT”平台并未设置任何联系方式,信网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欲与其取得沟通,但截至发稿前,信网并未收到任何回复。 那么对于此类平台或二手平台是否同样可以享受相关法律的保护呢?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的郭铁钧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判定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二手商品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需同时审查二手商品本身的性质以及经营者是否单独取得了消费者的明确同意。若经营者仅仅是通过商品详情页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那么便不能判定以此获得了消费者的确认。此外,判断二手商品是否完好,一般是通过核实该商品是否因消费者使用过后,导致了商品出现明显的价值贬损。 同时,郭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若二手商品出售者的主营业务为出售该商品,那么就该定性为经营者,消费者则依法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权。所以,此类商品同样同样受到《消费这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消费者可通过投诉电话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维权。 信网获悉,目前,平台已经为李先生进行退款退货。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