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信网】 信网10月12日讯10月1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平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曹彦平介绍,今年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30年来,青岛实现了公积金制度从无到有的历史突破,打造了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运作模式,构建了“全员覆盖、租购并举、高效便捷”的保障体系,在支持市民实现住有宜居、保障民生需求、推动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交出了一份惠及410多万人的成绩单。 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但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约定,自中国人民银行相应贷款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房贷“商转公”业务计划于年底前正式推出 在本次访谈中,“商转公”业务是网友们普遍关注的话题。对此,曹彦平表示,“商转公”业务目前还在积极推进过程中,目前正在与银行合作进行业务深度对接和系统联合开发,考虑到青岛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暂不足以支撑全面放开“商转公”业务,因此青岛的“商转公”计划分批次开展,政策方向已经明确,即首批商转公将优先惠及因开发商拒贷而没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群体。由于“组合贷”已经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所以不在本次政策范围之内。具体政策细节请以政策发布为准,相关政策计划于年底前正式推出。 首套房贷款限额提高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问题,曹彦平介绍到,根据青岛《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青住金字〔2022〕36号),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如果职工是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青岛作为全国22个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城市之一,需严格依据上级指导意见进行贷款政策调整,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稳定和连续性,促进青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指导意见,目前青岛暂无计划调整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同时,曹彦平还表示,根据现行上级政策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且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多次全国工作会议中反复强调。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住房专项储金,需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主要面向家庭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因此,暂不支持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如上级政策调整,青岛将按要求配合调整。(信网行动员) 本文来自【青岛信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文章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