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得不偿失“吃”罚单 房屋装修、工程建设等免不了产生建筑废弃物,由于有些人意识淡薄加上受高运输成本等影响,从而导致偷倒、乱倒建筑废弃物现象日益剧增,对城镇环境和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11月3日上午,新河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红庙赵家村东侧被“偷倒垃圾者”瞄上了。中队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建筑废弃物已经倾倒完毕,当事人官某正准备驾驶蓝色运输车辆离开。执法队员随即出示执法证件对官某进行调查。 据了解,当事人官某因最近家里装修,为图方便将建筑废弃物倾倒于村外河边,以为不会造成什么不良影响。执法人员告知其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清理。 依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新河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向当事人官某作出罚款人民币4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当事人后悔莫及,没想到自己认为随意的一个行为就要罚款400元,表示以后一定不再犯,目前已将建筑废弃物清理干净。 下一步,新河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警示作用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发现一起,重罚一起。同时也欢迎广大居民群众积极举报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行为,为维护文明整洁的城镇环境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