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对道路路面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还会占用社会公共资源,甚至影响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近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党支部就查处了一起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案件。 11月7日,开发区中队党支部执法人员在巡查辖区香港路路段时,发现此处有工人在开挖城市道路。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同时要求当事人出示相关手续,但当事人未能提供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属于无证开挖行为。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进行改正。逾期未改正,中队将依据《城市管理条例》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11月10日,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再次巡查至香港路,发现被挖掘的城市道路已回填整改完毕。 下一步,开发区中队党支部将继续加大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城市道路的巡查力度,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保障居民的出行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