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6日讯(行动员 秦璐 王熠冉)近日,一则“12月1日起青岛电费涨价”的消息在部分青岛人的社交圈流传,消息称:12月1日起电费调价,早8点至12点1.08元,12点至17点0.64元,17点至21点1.08元,21点至0.64元,零点至早上8点0.31元。经青岛市网上辟谣平台(piyao.qdxin.cn)查证,网传消息不属实。 (来源:网传谣言截图) 青岛市网上辟谣平台(piyao.qdxin.cn)第一时间致电国家电网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居民用电电价按照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执行,没有涨价的说法。国家电网电价统一由发改委和物价局制定,暂时未收到电费涨价相关通知。 因此,这份“青岛电费分时计费标准”消息来源上并不靠谱,国家电网官方网站以及权威媒体并没有报道青岛市电费上涨的消息。事实上,这是一则仅时间上有所不同的典型谣言范本,且已被官方多次辟谣。 青岛市网上辟谣平台(piyao.qdxin.cn)搜索发现,早在2021年12月国网河南电力微博都曾辟谣过相关谣言。 (来源:国网河南电力微博) 山东省发改委2022年3月2日发布《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用电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 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青岛市网上辟谣平台(piyao.qdxin.cn)从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到,目前青岛市执行的电费标准如下。 (来源: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微信公众号)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