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时执法、蹲点伏击、设卡例检、跨区联动 …… 连日来,同和执法中队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偷倒建筑垃圾行为,多方合力、强化监管,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功能品质不断提升。 2023年1月7日,同和中队执法人员接到同和党委电话,电话称有人举报:“在平度市梧州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梧州路路边堆放大量垃圾,既影响市容市貌,又破坏周边环境卫生,影响十分恶劣。现场未发现倾倒垃圾车辆,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勘验固定证据。过程中发现该路段西侧有一监控探头,后经了解该监控为同和党委环卫办所有,随即调取了该时段的监控,发现嫌疑人车辆。 由于涉事车辆后方未悬挂号牌且侧面放大号也模糊不清。执法队员仔细观察车辆特征后多方走访调查,锁定并联系上了当事人崔某。1月9日在同和中队执法队员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调查询问。 随后,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崔某将随意倾倒的渣土、建筑垃圾等清理干净,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据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 项之规定,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六十五项处罚程度划分档次“较重:1、四立方米以上不足五立方米的,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二万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罚款”,认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为较重档次,鉴于当事人已进行清理,依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六十五项之规定,给予壹任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广大市民应自觉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收纳场,不要图方便违规偷倒乱倒,污染了城市环境,也请广大建筑垃圾运输司机引以为戒。下一步,同和执法中队将加强执法巡查,加大渣土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力度,严查渣土运输车辆因不密闭覆盖、偷倒乱倒、带泥运行、沿途抛撒滴漏而造成的城市道路污染等不规范运输行为。并将联合交警部门利用道路监控等手段强化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追责,实施精确打击,确保整治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