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信息港城阳讯:青岛热搜网获悉,近日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对青岛海德同创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对青岛海德同创贸易有限公司安装在青岛市城阳区水榭花都小区的现制现售水设备生产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报告No.XN-20221027079),检测结果显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5749-2006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依据《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12月28日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对青岛海德同创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查,2022年7月20日李沧区卫生健康局也对青岛海德同创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过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因是其在青岛市李沧区印象湾25号楼的现制现供水设备生产的饮用水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的水质卫生结果PH值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来源:青岛热搜网 责编:郭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