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蓼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群众举报,蓼兰镇文化街一处门头房有私搭乱建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 经了解该店经营茶庄生意,门口放置水箱,因怕冬天水箱结冰,所以搭建了铝合金门斗。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违建登记入册,向当事人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并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细则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明确告知该建设属于违建行为,耐心劝导其自行拆除,经过沟通后当事人同意自行拆除。 下一步,蓼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进一步完善违建巡查长效机制,持续加大违建整治力度,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做好防违控违,并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扎实有效推进治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