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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实施意见 试点培育三类小城镇

2023-8-3 13:45| 发布者: qushipindao| 查看: 493| 评论: 0

摘要: 青岛信息港8月2日讯 8月2日上午,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树更,青岛市住房城乡建 ...

青岛信息港8月2日讯   8月2日上午,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树更,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处处长崔娜,胶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宋振兴,西海岸新区泊里镇镇长樊永亭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69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次开展实地调研,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区(市)主管部门及部分小城镇等召开座谈会,征集相关政策措施,结合青岛实际起草了《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同时,经过区(市)推荐、部门打分、专家评审,确定了青岛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名单。现将《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给大家作详细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新型城镇化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小城镇是城市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吸引力、强化承载能力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点,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

  小城镇发展规模逐渐扩大。2011年以来,青岛市通过乡镇合并、撤镇设街道,建制镇数量由77个精简为36个,镇均建成区面积2021年达到6.88平方公里,是全省镇均水平的1.84倍,扭转了小城镇小、散、弱的局面。特别是泊里、蓝村、南村、李哥庄、姜山5镇(街)自2013年列入全市小城市培育试点以来,规划水平、建设品质和发展速度全面提升,镇均建成区面积扩大到22.58平方公里,已经初步彰显出了小城市的气质。

  产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各镇基于自身区位条件和既有产业基础形成了类型多样、动力多元的发展格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实力稳步提高。2022年全市GDP超过百亿元的镇达到了3个。

  城镇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各镇普遍实现柏油路“村村通”,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部分小城镇已纳入中心城区地铁网覆盖范围,对内构建起半小时镇村生活圈,对外全面融入一小时都市生活圈。

  生态和文化资源优势进一步彰显。各镇均注重发挥生态筑基、文化筹魂作用,推动生态和文化价值加快转化。泊里镇积极推动泊里大集提档升级,建成民俗馆、手造馆等文化设施,传承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14项,推介手造产品36项。铺集镇依托胶河生态资源优势,以“胶河澄月、印象铺集”为主题,打造了现代范胶河生态景观公园。南墅镇利用废弃工业尾矿制备新型绿色建材,打造百亿级循环经济产业链,既减少了矿渣污染,也实现尾矿资源化利用,全部达产后可实现税收5000万元。

  扩权赋能实现新的突破。李哥庄镇、泊里镇作为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获得副县级管理职能。泊里镇设立政务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市区两级管理权限103项、行政执法权1632项,群众办事时间成本节省60%、交通成本节省80%,服务满意率大大提高。

  但在发展过程中,青岛市小城镇也存在着一些短板与面临的挑战。一是产业发展驱动力较弱。大部分小城镇产业项目落地难、见效慢,主导产业同质化现象严重、效益低,市场主体数量少、实力弱。二是设施服务需提档升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但相比硬件条件,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功能不健全,难以有效响应外来人口、年轻人等特定人群的改善型消费需求。三是城乡间节点作用弱化。农村人口往往进城不进镇,返乡人口普遍回村不进镇,政策下乡多数进村不过镇,小城镇建设政策和资金支持不足,衔接城乡的节点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青岛现有36个建制镇,分布在两区三市,其中黄岛区8个、即墨区4个、胶州市4个、平度市12个、莱西市8个。这次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将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这一总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按照全域统筹、梯次发展、示范引领、分类施策的原则,选取14个小城镇(含远离城区的涉农街道),因地制宜开展卫星镇、县域次中心镇、特色专业镇培育试点,强化政策扶持,提升功能品质,力争到2025年,试点镇在创新提升方面取得成功经验,有1-2个镇实现镇区常住人口10万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亿元的“双十”目标,有5个左右的镇进入全国千强镇行列,引领带动全市小城镇高质量发展。

  立足青岛市实际,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实施意见》提出四大任务

  强化分类引导,激活内生发展动力。将位于中心城区周边、能够有效承接城市功能转移的镇,列入卫星镇培育试点。将一批主导产业实力较强、城镇发展框架清晰的小城镇,列入县域次中心镇提升试点。将一批在文旅、生态、矿产、农业等方面具备独特资源禀赋的镇,列入特色专业镇提升范围。

  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各类试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引导人口向试点镇集中。相关区(市)要科学谋划好重点项目和实施路径,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方案不动工。加强镇区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特色景观风貌,提升空间环境设计水平。抓好试点镇主次入口、广场公园等重要节点景观打造,塑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精品,规划建设贴近群众的街头游园、山体公园、滨河公园,构建山清水秀、蓝绿交织的开敞空间。

  强化产业支撑,促进人口有序集聚。优化产业结构,精准定位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拉长主导产业链条。因地制宜发展第三产业,拓展临空服务、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特色旅游、休闲娱乐业态。增强就业支撑能力,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增强试点镇就业吸引力。统筹项目引进建设,各类投资性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凡试点镇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项目在试点镇实施。

  强化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交通体系,更新改造老旧市政设施,推广建设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打造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加强小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镇区便民服务中心集约化、数字化发展,引导建设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镇村生活圈体系。优化商贸文旅服务功能。升级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区域性商贸集散中心。

  强化用地支持。对试点镇建设项目,由区(市)优先保障用地指标,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指标不足部分,由市级统筹解决。

  强化资金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奖补资金,市与区(市)可结合综合考评情况,统筹考虑配套奖补资金支持。试点镇土地出让净收益市、区(市)留成部分以及在试点镇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试点镇。

  强化人才保障。支持试点镇加大自主招聘、在职培训等工作力度,建立技术专家服务机制。

  同时,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定期研究有关小城镇建设的重大事项。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重点项目库,市、区(市)两级对入库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下一步,随着《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青岛小城镇的土地资源、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特色资源价值将日益凸显。分类引导,示范引领,全面重塑青岛市小城镇的发展方式,品质化消费需求将持续激发小城镇的增长潜力,将为新型城镇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更多可能,小城镇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的核心带动作用将进一步突出。

编辑:小菲  责任编辑:张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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