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大项目招引落地。针对旅游演艺、冰雪旅游、海洋旅游、婚尚旅游等紧缺业态,多管齐下,重点突破,打造“雁阵形”文旅产业集群。对新建投资1亿元以上的大型旅游演艺项目,最高给予450万元奖补。对新建投资10亿元以上的冰雪旅游、海洋旅游等项目,一次性给予800万元奖补。对新建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国际、国内知名IP文化旅游项目,运营满1年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对新建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婚拍基地、婚礼堂项目,投入运营后给予50万元奖补。对重要文化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政策扶持。
着力激活冬季旅游、夜间旅游。针对夜间旅游、冬季旅游弱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定向发力。夜间旅游方面,鼓励有条件的A级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鼓励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结合实际,二三季度夜间延时开放,鼓励区(市)制定公共文化场馆夜间开放补贴政策措施。优化夜间消费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延长旺季公共交通运营时间,推出旅游旺季公交、地铁晚上9:00后“一元通城”服务。支持举办艺术节、灯会、特色集市、美食节等夜间文旅主题活动,每年评选5个特色夜间主题活动,每个活动最高给予30万元奖补。冬季旅游方面,鼓励开发冰雪旅游、温泉旅游、民俗旅游等冬季旅游产品,支持举办冬季节庆民俗旅游主题活动。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滑雪场,按照年营业收入的3%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商务楼宇、商业网点等改建冰上运动场馆。
聚力扩大旅游消费。鼓励引进大型文体商旅综合体,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在景区景点配套高端商旅服务。支持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每年评选一批青岛文旅消费新场景。探索在旅游打卡地附近设置多功能一站式餐饮服务车,提供便利化服务。突出啤酒元素,支持打造啤酒特色“深夜餐厅”。每个区(市)至少打造1条啤酒特色餐饮休闲街区,一次性给予合格街区运营主体100万元奖补并予以授牌。
强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赛促旅、体旅融合,鼓励举办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支持举办群众参与率高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对在青岛举办的全国、国际体育赛事给予奖补。鼓励发展帆船、摩托艇、游艇、皮划艇、潜水、冲浪、动力伞、水上自行车、海钓等海上旅游项目。支持建设沙滩运动基地,鼓励发展沙滩足球、沙滩排球、沙滩羽毛球等时尚体育运动。
持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提升旅游设施水平。顺应自驾游、自助游趋势,建设休闲露营地不少于20处;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休闲露营地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对新(改)建游客中心、游步道等配套设施,或开展智慧化景区改造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补。制定旅游住宿业等专项政策措施,鼓励引进高端品牌酒店,支持旅游度假区和5A级景区打造宜游、宜休、宜养的休闲度假酒店集群;创新“住宿+”融合服务模式,推出一批特色主题酒店。
加强青岛旅游宣传推介。完善现代旅游营销体系,创新新媒体营销方式,优化青岛旅游品牌形象。支持在主流新媒体社交平台发布宣传推介青岛文化旅游原创作品,对点赞数超过1万次或者转发超过5000次的,最高给予作者5万元奖励。全力构筑大型演出、音乐节会集聚地,对在我市举办的单场售票不低于3000张的大型演出、音乐节会,根据售票数量最高给予10万元奖补。
下一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出台《若干措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持续深化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聚力提升城市宜游水平,为市场注入全新活力,全方位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升级,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
编辑:王朵 责任编辑:张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