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8日讯(行动员 赵宝辉)“买的时候倒是很痛快,可我临时有事想要退票或改签时,平台就没那么爽快了。”一提起近期在猫眼平台购买演出票的经历,市民冯女士直呼让自己很上火。这则票是于4月8日下单,如今还未出票。由于演出当天冯女士临时有事没办法到达现场,当向平台提出退款后,对方却拒绝了。 想退演出票遭平台拒绝 4月8日,冯女士在猫眼平台花费1080元购买了6月7日晚上在成都举办的《基督山伯爵》音乐剧演出票。5月19日,冯女士接到公司通知,自己演出当天可能面临出差,无法抽出时间去成都参加这场音乐剧,想要退票,却没有找到退票通道,并发现页面上写着“不支持退换”。 当日,冯女士还找到人工客服询问能否退票,客服也告知该场演出无法退票,并表示购买前有提示消费者不能退换。“赶不上的火车票和飞机票都能改签或者退款,这还离演出还有半个多月为何不能退票?”冯女士很疑惑。并且据她回忆,自己在购票前并没有看到相关提醒。 信网登录猫眼App发现,该演出页面的介绍中并没有写明退换规则,只有翻到页面最下方的“介绍说明”,并点开“查看全部”,才能在较靠后的位置看到退换政策中所写的:“演出门票为联网售票,门票和座位都是唯一的,具有实时效性、唯一性、数字化等特殊属性,一旦票品出售,不支持退换,丢失不补办,过期作废,请您在购买时务必仔细核对您的订单信息并审慎下单。”然而冯女士在争分夺秒“抢票”的情况下,并没有注意到该提醒。 商家回应票品特殊理应不退 与此同时,冯女士还称,“到现在为止,平台就根本还没出票,座位号也没出来,根本不影响二次售卖。” 信网了解到,猫眼平台为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产品。针对冯女士的遭遇,信网联系到了平台客服人员。对方称,“票品为有价证券,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唯一性等特征,如非演出变更、演出取消、票品错误的原因,不提供退票品服务。” 律师分析“不改不退”系霸王条款 “平台在相关购票页面写明‘不改不退’,应属无效,消费者有权主张改或者退。”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宏力律师提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演出票、电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规则明显减轻了经营者责任并加重消费者责任,应属无效的“霸王条款”。马宏力分析,平台作为格式合同的拟定方,处于强势地位,在设置演出票、电影票退改签规则等格式条款上占据优势,消费者若想享受观看演出、电影等服务,必须得接受演出票、电影票“不退不改”的限制,这是加重消费者负担的实质。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平台改期或者退票。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方面表示,在网络购物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固定好相关证据拨打12345或者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到时会安排工作人员查清事实,来作下一步处理。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