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0日讯 10日,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3期(总第42期)发布,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保健食品共9大类食品16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共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质量指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胶州市第九中学使用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诺安实力可商品检验(青岛)有限公司。 平度市南村镇南村小学使用的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质量指标问题 青岛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金字土香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生产经营者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