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0日讯(记者 李美玉)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北辰谨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谨信贸易公司”)发布“南京同仁堂人参蜂胶养护牙膏”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辰谨信贸易公司进行了处罚,罚款90元。 据悉,北辰谨信贸易公司发布“南京同仁堂人参蜂胶养护牙膏”广告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依据该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于12月3日依法对北辰谨信贸易公司下达了青市监处罚〔2021〕031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90元。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北辰谨信贸易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6日,经营范围包括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酒店用品、陶瓷制品、粮食、蔬菜、禽蛋、生肉、鲜水产品等。 为进一步落实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北辰谨信贸易公司。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该司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也不方便向其他同事了解情况后给信网答复,随即挂断了电话。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