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26日讯11月26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林科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守护消费安全 激发消费活力”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据介绍,今年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推荐83家单位获评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联合烟台市、潍坊市、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在省内首创青岛都市圈异地异店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举行启动仪式。开展“商业综合体监管一件事”,制定“四清单一承诺”,召开现场推进会,指导全市34家商业综合体与监管所建立“政企联动”机制。开展旅游旺季市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建立统一指挥调度、重点时段集中攻坚、常态化暗访督查、跨区域交叉检查4项机制,投诉总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首创“市场监管放心码”,线下线上共覆盖餐饮服务单位6.4万余家,消费者累计扫码13.3万余次,公示投诉5321条。 网谈中,多名网友反映办理预付费后跑路的情况,也是目前出现纠纷比较多的问题。韩林科表示,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2012年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发卡行为实行备案审批制,并对发卡条件、资金管理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但该办法仅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进行规范,而对非企业法人未作规范。由于缺乏对中小企业甚至个体工商户发卡行为的行业监管(特别是预付资金监管)是造成当前预付卡治理难题的主要原因。市市场监管局关注到商务部曾多次对《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让我们共同期待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 在这里,市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付费消费方面注意以下几点: 警惕预付式消费的套路与陷阱:他们用极优惠的条件、免费赠送、让利等方式诱惑你办卡,然后以营业场所到期、变更等为由卷钱跑路,让你找不到人。 谨慎选择商家:一是查验商家是否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与宣传资料所标注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二是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载明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是否一致等。 办卡消费要理性:考虑办卡风险、理性消费,根据自身需要,不要被商家的推销所诱惑而盲目充值大笔金额;比如,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不要向培训机构(教育)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60课时或5000元的费用。 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今年7月份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所以,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商家对消费者做出的一切承诺,都应写进书面合同里。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内容,如有发现要敢于说不。 核对收款商家信息:在确定办卡、充值后,要核对商家营业执照和负责人信息与收款方是否一致,以现金支付的一定要索取发票或者盖有公章的收据,以微信支付的要注明什么费用,转账对象要么是商家对公账号要么是商家负责人账号,拒绝私下转账,切记不要转账支付给商家店员、推销员、教练员(代课老师)等。 此外,有网友对推进塑料袋禁限用规划的进程表示关心,韩林科称,2022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将农贸市场“限塑”工作纳入《青岛市规范化农贸市场计分标准》, 对塑料购物袋的规范使用设置了详细的标准。今后,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限塑”工作力度。按照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山东省发改委和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限塑”和推广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力度,努力实现到2025年底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工作目标。(信网行动员)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