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破坏市容环境,还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为有效遏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近日,平度市东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党支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案例警示 据悉,东阁街道执法中队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开展常态化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上李元村西侧东西路路边有群众随意倾倒一堆绿色编织袋盛装的碎水泥块及零散混凝土块。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堆建筑垃圾南北长2米,东西长1.1米,高0.8米,体积为1.76立方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详细阐述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危害,以及遵守建筑垃圾管理法规的重要性。并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内清除倾倒的建筑垃圾。 处罚依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禁止下列行为:(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之规定,依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参照《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青城管规(2022)1号)第六十五条中“轻微:2、一立方米以上不足二立方米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四百元罚款”这一裁量基准,认定当事人违法行为为轻微档次,决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将该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并缴纳了罚款。 下一步,东阁街道执法中队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编辑:刘霞 责任编辑:王召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