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青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青岛信息港 首页 青岛资讯 查看内容
青岛资讯

青岛就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拟最高45元/课时

2021-12-30 09:18     发布者: 青岛信息港 查看 340
信网12月19日讯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来源: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根据公 ...

信网12月19日讯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根据公告内容,我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按照不同班型区别定价。此外,关于费用收取方式也有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范围内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学科类培训收费适用本通知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具体认定标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按照不同班型区别定价,具体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见下表:


三、有关要求


(一)培训机构应加强培训管理,压缩服务成本,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按规定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明确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课本费、材料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过或变相超过本通知规定的线下培训最高收费标准。


(二)培训机构收取的学科类培训费,应按规定缴入银行帐户。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其中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三)培训机构应按要求做好收费信息公开。要通过网站、办学场所、线上应用程序、招生简章、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2月21日前反馈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和收费处。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收藏 邀请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