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8日讯(记者 王琪 通讯员 谭美娜)12月28日,莱西法院院长张杰开庭审理被告人姜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当庭判处被告人姜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法庭上,被告人向法官交上了一份保证书,法官向被告人发放了一本法律书。 2020年5月4日晚,被告人姜某与朋友把酒言欢,22时许酒尽人散,醉酒后的姜某驾车行至小区楼下,停车后还没等回到家就在车内睡着了。当晚凌晨,同样醉酒而归的孙某所驾车辆与姜某的车发生刮擦,梦中惊醒的姜某下车报警,两人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姜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0.59mg/100ml。 法庭上,姜某认罪认罚,并向法庭提交了《保证书》,“从此以后,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主动规劝共餐同饮者拒绝酒驾……”。法官根据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即刻制作判决书,案件当庭宣判,并向姜某发放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书,希望姜某真心悔罪改过,敬畏生命,今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酒驾。被告人姜某当场表示服判不上诉。 “醉驾入刑”众所周知,法律之剑高高在上,交管部门时刻严肃查处,须知酒后驾车不可取,心存侥幸必扫兴。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