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11日讯(记者 谷正原)近日,市民张先生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7-14号的自由方式网咖上网时,发现周围有部分顾客在吸烟,于是将情况反映至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湖路派出所,希望执法人员对此事作出处理。该网咖经营者告诉信网(0532-80889431):“接到反映后,我马上对大厅吸烟问题进行了检查,网咖一定会继续加强监管,劝阻吸烟顾客,严格遵守相关条例。” 近日,市民张先生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7-14号的星耀网咖上网时,发现部分顾客在吸烟,而网咖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标语随处可见,还在显著位置张贴了《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张先生告诉信网:“我在网咖总共呆了2个小时,旁边的顾客一直在吸烟,扔了一地的烟头,影响了其他顾客,也破坏了公共环境卫生,期间网咖工作人员未出面制止。” (来源:受访者) (来源:受访者) 为落实情况,信网联系至网咖经营者,对方答复:“我马上去检查一下这个情况,网咖一定会继续加强监管,劝阻吸烟顾客,严格遵守相关条例。”金湖路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顾客如发现此类问题,可以现场拨打110电话,执法人员会到现场处理解决。”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任何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予以劝阻。吸烟者不听劝阻或者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劝阻职责的,任何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对于不听劝阻的吸烟者,经营者有权要求其离开并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