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14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中交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21年11月02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山东省户外广告监测平台监测报告》:青岛中交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公交车站亭发布公交媒体广告“楼山春晓16xxx元/㎡起抢住李沧芯重庆路地铁旁全配套建面约89-125㎡阅境宽居”,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条。经初步审查,青岛中交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中交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