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1月12日,平度市凤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吉州路与经三路交口有私自开挖煤气管道行为。 巡管人员当即制止施工行为,并核查有无相关手续,经查,是在无手续的施工情况下进行作业,该行为不仅影响行人出行还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一现象,巡管人员及时通报中队人员,要求现场施工人员恢复原貌并通知去中队办理相关手续。 《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管道设施,不得从事危及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下一步,凤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台账记录,定时查看;及时制止可能危害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未经审批私自开挖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