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青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青岛信息港 首页 青岛资讯 查看内容
青岛资讯

未取得验线确认书 青岛上流建设擅自开工建设

2022-1-30 21:51     发布者: 青岛信息港 查看 260
信网1月28日讯(记者 顾青青)上流金诺商务中心项目由青岛上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信用中国(山东青岛)了解到,1月20日,青岛上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擅自 ...

信网1月28日讯(记者 顾青青)上流金诺商务中心项目由青岛上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信用中国(山东青岛)了解到,1月20日,青岛上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上流金诺商务中心项目被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立案,并处罚金1万元。


上流金诺商务中心项目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以北、汉川路以东、金水支路以西、广水路以南。目前该项目车库负四层部分封顶,形成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负三层部分封顶,形成建筑面积1077平方米,共计形成建筑面积为4417平方米。


信网了解到,青岛上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虽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1913178号),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就擅自开工建设。


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分别进行验线,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后,方可开工或者继续施工”之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


信网了解到,1月20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青岛上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建设,并于九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的罚款。


1月28日,信网联系到了青岛上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在核实情况后,将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得到任何回复。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收藏 邀请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