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8日讯(通讯员 宋学友 薛钰霖 史本杰)2月7日,是2022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也是许多商家节后开业的第一天,个别商家为生意赢得一个“好彩头”,便抱着侥幸心理违规燃放“开门鞭”。然而这可不是个好习俗,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可以营造喜庆气氛,但同时也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甚至会对人身造成极大的伤害。 2022年,莱西市制定实施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禁放范围、禁放场所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如此严格的禁令面前,仍有部分商家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少量燃放、快速燃放没有事,竟以身试法,最终换来行政处罚。 2月7日9时许,水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区上海西路乐好工业园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至现场,发现位于工业园西侧的一处厂房门前地面上有明显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后民警经过现场走访调查,找到了违规燃放者王某东。经询问得知,当日上午,王某东为庆祝开业大吉,在自己的商铺门口处燃放了1挂鞭、2个烟花。对此,民警依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东行政罚款伍佰元。 (来源:莱西公安) 无独有偶,2月7日18时许,青岛路派出所民警在莱西市城区月湖广场东侧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燃放爆竹,遂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并将男子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处理。后刘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叁百元罚款。两名燃放者均因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很快就燃放完毕,不会被民警发现,没想到被民警抓个正着!二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以后将深刻吸取此次的教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护蓝天白云。 莱西警方提醒:莱西市城区以下这一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深圳路与G308交界处为起点,沿G308顺时针方向→苏州路→上海东路与苏州路交界沿洙河→威海支路→G204→滨河东路→南京南路→龙口东路→深圳路。虽然新春佳节已过,但大家也不要侥幸燃放烟花爆竹。警方依然会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大家一起遵守禁放相关规定,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