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4日讯(记者 赵宝辉)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即墨市康尔电器厂所生产的428卧式冰柜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经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产品检测后被认定为不合格品。即墨市康尔电器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主管部门对即墨市康尔电器厂作出了罚款16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2021年10月18日,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市康尔电器厂所生产的428卧式冰柜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进行了抽检,经检,该产品对防护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13-2014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2021年11月16日,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已送至即墨市康尔电器厂,当事人对检验结果并未提出异议。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即墨市康尔电器厂所生产的428卧式冰柜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违规行为,依据上述规定,即墨市康尔电器厂被作出了罚款16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即墨市康尔电器厂,接线的工作人员证实该案,并称已缴纳罚款。“产品其他方面并没有其他问题,只是在防触电防护件上没有通过标准,现在我们已经把这批货封存了,会重新对防护件加大质量管控。公司内部也已经进行了整改。” 信网还联系到了对该司进行执法的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也证实了该案,“我们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该司所出现的问题涉及金额并不大,属于较轻情节。目前已根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涉事公司下达了处罚令。”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